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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練守則

教練在不同場合,擔當不同的角色,有如運動員的老師、模範、顧問、家長及訓練員等﹔而優秀的教練能使運動員在參與過程得到正確體驗,培養良好的體育精神。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為了提高教練的水平,特別制定了一套教練守則,讓教練遵從:

  1. 對待每一運動員為獨立個體,幫助運動員發揮其天份。
  2. 提倡公平競賽,尊重他人及接受其體育項目所釐定的規則條文及精神。
  3. 充實有關教練的新知識,提高個人水平。
  4. 確保運動員有一個安全的訓練及比賽環境,運動器材及設施達安全標準。
  5. 確保訓練及比賽符合運動員的年齡及體能。
  6. 讓運動員明白運動的益處,並鼓勵終身參與運動。
  7. 避免過度訓練運動員,並維持運動員的興趣及提升他們對運動的熱愛。
  8. 以身作則,不可粗言穢語。
  9. 避免作出騷擾及歧視行為,包括性騷擾,種族及傷殘歧視。